园艺学院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秦伟发布时间:2022-09-09浏览次数:968

园艺学院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2022年我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新疆农业大学《关于开展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依据《新疆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本着客观、公平、公开、公正、科学的原则,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组织管理

园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2023年推免生工作,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资格审查及复试等各项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高杰

副组长:秦伟、伊力哈木·艾力、许红军、田嘉

成  员:林辰壹、周龙、李亚兰、裴雨、买尔旦·巴头江、宋恬、刘春燕、帕丽努尔·艾外力、伊巴代提·玉努斯、艾力江·麦麦提、刘伟

(二)推免生计划

根据学校统筹考虑推免生计划,2023年园艺学院计划普通推免硕士研究生6名、推免辅导员不限(学校共20名)、研究生支教团不限(学校共6名)。

(三)推免生基本条件

推荐范围:推免生为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2023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职教师资学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

1.普通推免生遴选基本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7)被推荐者在专业学习阶段(民语言班级预科阶段学习成绩不在统计范围之内)必修、实践环节、专业选修(含专业任选、专业限选、专业职业教育)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应排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前35%被推荐的汉语言班级学生英语水平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00分以上;被推荐的民语言班级和双语班级学生英语水平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350分以上,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考试,成绩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2.报名研究生支教团

报名研究生支教团除符合《新疆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党员发展对象;

2)本科期间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3)身心健康,能胜任南疆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的注册志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须通过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含)以上水平。

3.报名推免辅导员

除符合《新疆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党员发展对象;

2)本科期间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身心健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工作责任心强,能全身心投入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一年;

5)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须通过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含)以上水平。

注意: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被推荐的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资格。

(四)工作流程

1.考生报名

1)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经教学办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前三年学习成绩单以及成绩单扫描件(PDF版),填写附件4《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推免生申请及审核表》、附件5《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推免生资格审核汇总表》,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代表学术水平与专业能力的论文、证书以及获奖证书等;成绩单、英语、汉语水平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身份证和学生证等材料。

2)申请类型只能从“普通推免”、“推免辅导员”、“研究生支教团”中选择一项。符合条件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愿报名。

2.考核鉴定

1)普通推免生考核鉴定成绩测评

考核鉴定成绩=本科阶段学业学分加权平均分*80%+综合测评成绩*20%

 ①学院教学办负责审核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和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平均学分绩点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②综合测评成绩

满分100分,主要包括发表论文(30分)、大学生创新项目(20分)、获奖证书(20分)、语言证书(20分)、其他(10分),具体算法见附件3

 ③按考核鉴定成绩从高到低推荐,考核鉴定成绩相同的按照英语四六级成绩排名。

2)专项推免生遴选

 “推免辅导员”和“研究生支教团”支教团分别上报学生处和校团委,进入学校的第二轮选拔。

3.拟推荐名单确定

对符合条件学生,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推免生拟推荐名单。

4.学院党委会研究

推免生拟推荐名单报学院党委会审核。

5.公开公示

经学院党委会审核通过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推免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中存在的问题。

如学校后续发布更改文件,则以学校要求为准,届时我院会第一时间发布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991-8762358(园艺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投诉举报电话:0991-8762268(园艺学院纪委)。

附件3.docx

附件4.docx

附件5.docx



园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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