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新疆特色果树研究中心
管理人员工作条例
一、新疆特色果树研究中心是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校级重点实验室,其管理人员应该按照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二、在研究中心主任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实验室有关管理条例和制度办事,负责好经费管理,安排好后勤工作,管理好仪器设备,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定期编印学术年报,定期向学校报送工作通讯和年度工作报告,积极组织学术交流活动,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完成评议、验收和评估等工作。
三、对进室的客座研究人员要以诚相待,为他们提供优质服务。
四、做好进出实验室人员、仪器设备使用等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五、定时进行仪器的维护、保养,仪器出现问题时要及时进行维修,并要及时登记维护、保养和维修情况,保证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顺利进行。
六、工作时间不得聊天、会客、带小孩;不得随便带外来人员到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吃东西,不得乱扔废纸、污物。
七、各种财产包括仪器、设备、工具等严禁带出实验室,各种设施一律不借给私用,必须尽职尽责,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八、仪器管理人员要熟悉所有公共仪器的性能、操作,具有一般故障排除、校验和维护的能力。
九、管理人员实行坐班制,无故不得迟到、早退、缺勤。凡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上班者均应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