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艺学院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功能定位
实验室(包括本科教学实验室、实践基地、科研实验室等)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和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创新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服务地方经济、开展学术合作交流、促进学科建设发展的仪器设备共享平台。
第二条 服务对象
学院各专业、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研究生、本科生均可申请使用实验室从事教学及科学研究活动;在完成校内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第三条 功能分区
1.实验室名称:新疆园艺作物种质资源与高效生产重点实验室
2.实验室组成:实验室由本科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储存室组成。具体如下:
表1. 园艺学院实验室组成
序号 | 房号 | 实验室名称 | 实验室用途 | 面积 | 房间类别 |
1 | 601 | 园艺综合实验室(一) | 仪器室 | 26.18 | 本科教学实验室 |
2 | 602 | 园艺综合实验室(二) | 准备室 | 22.44 | 本科教学实验室 |
3 | 603 | 园艺综合实验室(三) | 综合实验 | 98.54 | 本科教学实验室 |
4 | 605 | 园艺综合实验室(四) | 综合实验 | 134.58 | 本科教学实验室 |
5 | 606 | 园艺综合实验室(五) | 组织培养 | 50.97 | 本科教学实验室 |
6 | 607 | 园艺作物栽培生理实验室(三) | 生理指标检测 | 48.37 | 科研实验室 |
7 | 622 | 园艺作物品质测定验室(二) | 蔬菜营养品质指标检测 | 52.85 | 科研实验室 |
8 | 614 | 设施园艺学实验室 | 食用菌接种、培养 | 48.45 | 科研实验室 |
9 | 619 | 园艺作物土肥实验室 | 土壤有机质、氮磷钾等营养成分检测 | 48.48 | 科研实验室 |
10 | 701 | 园艺作物栽培生理实验室(一) | 常规药品及实验材料储藏 | 25.85 | 科研实验室 |
11 | 702 | 显微成像室(二) | 植物微观结构级组织切片显微成像及荧光成像 | 22.44 | 科研实验室 |
12 | 706 | 园艺作物栽培生理实验室(二) | 生理指标检测、石蜡切片、原位杂交 | 99.02 | 科研实验室 |
13 | 707 | 园艺作物品质测定验室(一) | 果品营养品质指标检测 | 76.54 | 科研实验室 |
14 | 708 | 园艺作物生物技术实验室 | DNA、RNA提取和扩增,载体构建等分子生物学相关实验 | 107.33 | 科研实验室 |
15 | 717 | 园艺作物人工气候室 | 果树、蔬菜种苗种植 | 72.90 | 科研实验室 |
16 | 719 | 危险化学品储存室 | 危险化学品储存 | 23.01 | 危险化学品储存室 |
17 | 721 | 园艺作物组培室 | 组织接种及培养 | 26.42 | 科研实验室 |
第四条 管理模式
1.实验室的日常运行管理由学院具体实施,相关消防、安全、危化品等实验室专门事项管理接受职能部门指导和监督。
2.全年开放。实验室采用全年开放制,节假日按照新疆农业大学要求执行。
3.实验室培训。所有申请到实验室进行独立实验操作的人员均须通过实验室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4.准入制度。本规定所指的实验室准入针对教学计划时间段外的本科教学实验室以及科研实验室进行。实验室优先保障学院内师生使用,在满足院内需求的前提下,向学校以及社会开放。实施实验室准入制度,所有实验人员在申请使用本实验室时必须填写《新疆园艺作物种质资源与高效生产重点实验室准入申请》,通过审查后由实验室主任审批。
5.信息公开。为保证科研人员能够公平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及时了解实验室使用情况,实验室将各实验室公布设备使用、实验项目,方便科研人员安排实验计划,共同监督仪器设备的运转情况。
第五条 实验室管理
1.实验室运转由学院总体负责,直接管理学院本科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设实验室主任总体负责;危险化学品储存室由专人负责,每间开展实验的实验室,聘用一名研究生为实验室主任助理(各类评选按班委对待),负责日常水、电、卫生、安全检查等。
2.实验室安全管理由《园艺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实验室主任、实验室安全员定期开展安全教育与检查。
3.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要做好记录,每年对主要内容包括仪器设备利用率、对外服务、维修保养、新功能开发等进行总结,结果及时公布。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维修、保养,由开展实验的师生提出经学院党委会批准后统一开展。
第六条 实验室费用支出
1.本科实验室费用主要包括实验室材料消耗、水电消耗、仪器设备折旧维修及管理费等,实验室费用支出按实验室类别支出。
2.本科教学实验室产生所有费用包含在本科教学实验室开展的课程实验、大创项目(不含材料费)、本科论文实验(不含材料费)相关费用由实验室主任审核后,由学院本科教学经费支出。
3.科研实验室开展实验产生的水电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由实验室主任审核后,由学院统筹学院经费支出。大型设备维修根据设备使用成本、使用率、使用范围等经过由学院党委会审批后组织维修。
4.院外人员使用学院设备需支取测试分析费。
第七条 本办法由新疆园艺作物种质资源与高效生产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园艺学院